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被罚没147.8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被罚没147.8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

沃志贤 2025-01-03 惠民科技 31 次浏览 0个评论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因八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99元,罚款147.7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3.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5.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6.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8.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未按规定加强风险监测。

  杨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8万元。

  方某(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总经理)、 黄某龙(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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